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遠雄沒提供大巨蛋施工日誌,絕非「契約漏洞」

這兩天,大巨蛋是否偷偷施工的爭議,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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遠雄沒提供大巨蛋施工日誌,絕非「契約漏洞」

這兩天,大巨蛋是否偷偷施工的爭議,進一步引發「為何遠雄沒有提供施工日誌」的問題。

遠雄強硬表示其沒有義務提供。柯文哲市長則表示,「這是契約漏洞」,應該全面檢討BOT契約的規定。

看了這個新聞以後,我非常詫異:臺北市政府怎麼會提供社會大眾這種錯誤資訊?官員都忘了嗎?

忘了什麼?

當初,在台北市政府針對大巨蛋招標所公告的「契約草案」中,遠雄依約是必須交付「工程興建紀錄」的。但是,臺北市政府在2004年與遠雄研商「興建營運契約」時,此條文遭到刪除,免除遠雄此項義務。

也因此,監察院在2009年對大巨蛋案所提出的糾正案中,就曾經指摘此不當的契約條件放寬,將弱化臺北市政府的監督能力。

結論是,這不是「契約漏洞」,這是當年台北市政府簽約時,刻意厚待遠雄的選擇。

那當初台北市政府誰決定優待遠雄而削弱自我監督功能?誰又應該負責?

這才是事情的原貌與問題的根源!
柯文哲針對此事的說明,並不正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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